《孟子》精神论(114)|修养身心要节制欲望
2024-08-14 15:26:03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赵宗符
13·27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
解:孟子说:“饥饿的人觉得一切食物都是美的,口渴的人觉得一切饮料都是甜的,这种情形不能得到食物饮料的真正滋味,是饥饿口渴损害了人体的正常感觉机能。岂止是嘴巴肠胃有饥饿口渴之害?人的心理也有这种损害。如果人们能够不让那些类似饥渴损害身体机能的东西损害心灵,那么就不会以功名利禄赶不上别人为忧愁了。”
饥渴过度会改变人的生理感觉,使人对饮食失去正确判断。欲望过度也会改变人的心理感觉,使人对价值失去正确判断。对权力的过度欲望,会使人丧失人格尊严地去追求权力;对财富的过度欲望,会使人不择手段地去追求财富。这样的人会觉得,只要有权有财就是好的,而再也不顾及其他了。所以,孟子在本章的后面就明确提出了“养心莫善于寡欲”的主张。通过除去自己的过度欲望,节制那些不正当的欲望,从而减少欲望,那么内心就会保持安定,不会因不暇选择而失去正道。有了这份安定,人才会欲求自己该欲求的,做自己该做的事。孟子不是禁欲主义者,他正是因为有所欲、有所为,才有了自己的心灵根据地,从而“四十而不动心”,很早就不为外界的浮华所困扰了,对于功名富贵不及别人就不会焦虑而热衷了。
13·28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解:孟子说:“柳下惠不因三公的位置而改变自己的操守。”
此节,孟子在用柳下惠这一历史人物来证明他上一节的结论。柳下惠以直道事人,行必以道,曾因得罪权贵多次被罢官,但他并不因自己在不在三公的位置上而改变自己的操守。这正说明了他对权位没有过度的欲望,从而在权位的变化中才不至于迷失自己的价值判断。柳下惠是一位做到了“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的贤者,所以孟子拿他来做自己结论的证明。
13·29孟子曰:“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解:孟子说:“有所作为譬如是掘井,掘井很深了仍没有见到泉水,这井还是一口废井。”
做学问、做事情、修养自己等等,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决不可半途而废。半途而废就是失败。
13·30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
解:孟子说:“尧、舜实行仁义,是顺着天性的善端自然扩充;汤、武实行仁义,是修身有得加以推行;五霸实行仁义,是打着旗号做样子。打着旗号长久不回归,哪知道他们不是真有仁义呢。”
五霸打着仁义的旗号长久不归以此谋取利益,欺骗了世人,使世人无法知道他们其实并非真有仁义。孟子揭示出这个现象,是要让世人认清五霸的真面目,从而对五霸加以批判。在孟子的思想系统中,推崇知行合一。五霸可能在结果上与尧舜、汤武一样,但他们不是真诚地践行仁义,就不值得肯定。白居易有诗:“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作伪、作假,不诚无物,在儒家看来,都是应当加以否定、批判的。
13·31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解:公孙丑说:“伊尹有言:‘我不愿亲近违逆仁义的人。’因此把太甲放逐到桐邑,百姓十分高兴。太甲改好了,又把他接回来,百姓十分高兴。贤人作为臣属,他的君主不贤,就可以放逐吗?”孟子说:“有伊尹那样的心志就可以,无伊尹那样的心志就是篡位了。”
与上一节对五霸的看法一样,孟子知人论事始终看重其心志。心志是不真诚的,表面上做了正当的事,也不值得肯定;心志是真诚的,表面上做了不当的事,也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