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精神论(105)|人的自由与命运
2024-06-12 15:05:02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赵宗符
卷十三·尽心章句上
131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解:孟子说:“充分达到心的端末,就可以知道人的本性了。知道了人的本性,也就知道了天之所命了。保存人的本心,培养自己的本性,就是侍奉天的方法。生命可短可长都没有二心,时时刻刻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以等待它,这就是立在命运面前(对待它)的方法。”
孟子是在自己性善论的思想框架中讲出这番话的,此节中,心性、命作何讲,查阅各家之说,可谓模糊不清,但从性善论的思想出发,可作一系统的理解。孟子讲的心,是有仁义礼智的善端的。尽心就是达到心的极致,其极致处就是这善端,达到善端,充分加以发挥,就能知道人的本性了。这本性是天生的,这样由本性就懂得天了。把这样的本心保持好,把这样的天性修养好,就是在侍奉天了。认识了自己的本心、本性,就要始终不断地加以修养,结果如何?平静地等待命运安排。命运是个人不可控制的外在力量,既有必然性的东西,也有偶然性的东西。修养自己是可控的,命运是不可控的,做好可控的,对不可控的,就站在其面前,平静地对待它。孟子这节讲的“立命”,有站在命运面前,平静地对待它的意思,“立命”就不是“跪命”、不是“怕命”。有了这样的态度,才有了后来扩展出去的“安身立命”的意思。
13·2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解:孟子说:“无一不是命运,要顺理去接受它的正当部分,所以,懂得命运的人,不站在危墙下面。尽力行道而死,就是正当的命运;犯罪而死,就不是正当的命运。”
这节孟子讲“莫非命也”,是接着上一节“所以立命也”讲的,融贯地理解,这两个“命”都作命运解。命运是人不可了解、不可控制的力量。孟子认为,在这样的力量面前,人仍有自由意志,能够自由地加以选择。选择的标准是顺理而行,以道而行,不管结果如何,只要做到这一点,人所经历的就是正当的命运,否则就是不正当的命运。例如,人必有一死,这是人不可控制的命运,但懂得命运的人,决不会选择站在危墙之下,被墙倒砸死。人的自由意志会主动去选择避免这些无意义的死法,避免这些不正当的命运。同样是必有一死,人因行道而死,就是正命;人因犯罪而死,就是非正命。而这是人有自由意志,也有能力加以选择的。有选择就要有标准,标准就是道,就是理。而道与理具体的内涵是什么呢?结合着上一节孟子所讲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这道与理,就是天生于人而人所有的本心和天性,即心的善端和善的本性,也就是天道和天理。这样两节文字合起来读,孟子所讲就不虚也不空,而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和可实践性。孟子以他的方式解决了人的自由、意志和命运的问题,在不可控的命运面前,人仍是有自由的,因为人有自己天生所具有的可控的东西,可以自由地选择。
13·3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解:孟子说:“追求就能得到,放弃就会失去,这是有益于得到的追求,因为追求的是我自身之内可控制的东西。以天道去追求,得到与否却要看命运,这是无益于得到的追求,因为追求的是自身之外不可控制的东西。”
接着第一节和第二节,孟子继续解说人的自由和命运。尽管命运无所不在、不可控制,但也有它控制不到的地方,这就是人所追求的其自身之内所本有的东西,以孟子的思想系统就是仁义礼智,在这方面人是完全自由的。外在的受命运控制的功名富贵之类的东西,人应以讲究道德的方法去追求。这样,无论得到还是得不到,以孟子的思想系统,最后的结果都是正命,结果不可控,但选择什么样的方法仍是自由的。正命之下,人的内心仍是自由与宁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