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部汶阳田保护专项法规公布

2025-12-01 15:28:56 发布  来源:农村大众客户端

《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泰安市人大获悉,这是山东首部汶阳田保护专项法规。

自古以来,“齐鲁必争汶阳田”。

生机勃勃的汶阳田。

汶阳田这片位于大汶河干支流两岸的肥沃土地,有机质高、保肥能力强,灌排条件良好,一直以来都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区域。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汶阳田保护工作,将其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的制定,旨在保护汶阳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传承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进可持续利用,助力乡村振兴。

《条例》界定的汶阳田,与历史上的汶阳田范围不同,并非仅指“泰山以南、汶河以北”的区域,而是指位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大汶河干支流两岸,有机质高、保肥能力强,灌排条件良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农业遗产属性的优质耕地。

汶阳田喜获丰收。

《条例》规定了对汶阳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管控。《条例》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汶阳田,又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考古发掘等确需临时使用的,应当符合临时用地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这有效平衡了汶阳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汶阳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加强了对汶阳田的“非粮化”管控。

《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集中研讨会。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还明确了汶阳田保护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比如,要实行轮作等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制度;要推广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适宜的农业机械;要推广秸秆覆盖、粉碎深(翻)埋、过腹转化等还田方式;要科学施肥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料、生物肥料,推广土壤生物改良等技术;要推广生物技术或者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等绿色防控技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并及时对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废弃物进行回收、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推广汶阳田耕作和经营模式创新,引导农民通过多种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鼓励和支持汶阳田保护、利用、治理和修复科技创新,推动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建设,改善和修复汶阳田生态环境。

汶阳田喜获丰收。

智慧农业助力汶阳田生产。

耕作层是耕地地表富含有机质、肥力较高的土壤层,是汶阳田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源。经过专家学者的多次论证,《条例》第十一条中规定了耕作层剥离制度,既有利于防止汶阳田优质耕地资源永久流失、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又有利于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推动“占补平衡”提质增效。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田长制”这一成熟的制度规范引入汶阳田的保护管理中,加强了对汶阳田的网格化监管和保护,实现对汶阳田耕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更有利于落实对汶阳田的严格保护。据悉,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泰安市积极响应,结合本地耕地分布特点与农业发展实际,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体系。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刘真真 通讯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