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5.8万户蒜农获赔1.43亿元

2018-12-05 11:16:49 发布  来源:大众日报


  本报兰陵讯 记者日前从兰陵县政府召开的大蒜、蒜薹目标价格保险理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省市县财政出资2000多万元为农民交了部分保险费,投保蒜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因蒜薹、大蒜价格双双遭遇低谷,全县5.8万户参保农户获中国人寿财险等7家保险公司赔款1.43亿元。
  近日,兰陵县庄坞镇向曙村村民候宜庆赔款1.34万元。候宜庆说,他种了16亩大蒜,今年蒜薹和大蒜价格一路走低,幸亏参加了蒜薹和大蒜目标价格保险.“16亩蒜薹和大蒜的保费共计2688元,我自己掏了1075元,政府替交了1613元的大头,共获得1.34万元的赔款,是自己交费的12.5倍,基本覆盖了我这一季的全部生产成本,卖的蒜薹、大蒜算净赚。政府替咱老百姓交‘保护费’,中国人寿财险提供保障,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候宜庆告诉记者。
  大蒜是兰陵县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大蒜市场起伏大,“蒜你狠”“蒜你贱”造成价格的剧烈波动,使“蒜贱伤农”现象不断发生,蒜农增产不增收,种植信心受挫。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孙伟介绍:“作为县政府今年办的民生实事之一,该保险以‘保基本、保价格、保供给’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为原则,政府给予60%的保费补贴,今年共有5.8万户的30万亩蒜薹、10.5万亩大蒜参加了目标价格保险。”
  中国人寿财险兰陵支公司经理王磊说:“蒜薹、大蒜价格保险每亩保费各为84元,由三级财政补贴60%,这相当于政府为农民拿出了2000多万元的专项费。当蒜薹、大蒜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将得到我们中国人寿财险等7家承保公司的相应赔偿。这一‘双保险’的举措,不仅稳定了农产品供给,而且稳定了农民收入,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农民收益有保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民再生产能力有保障;不管丰歉,农户都敢种、想种。目前,我们公司承保的庄坞镇、金岭镇共2323万元赔款已通过网上转账形式,直赔到每个投保农户手中。”
  “蒜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是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创举,是价格调控的新手段,是农民防灾的新途径,是服务农村的新平台。”作为该项保险的积极倡导者和具体组织者,兰陵县物价局局长郭学广告诉记者,“今年受大蒜盲目扩种和品质等因素影响,价格大跌。保险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财险等7家保险公司先后两次联手启动理赔预案,调集精兵强将展开查勘定损工作。经测定,蒜薹收购均价为1.90元/斤,低于目标价格0.6元/斤,每亩赔付农民288元,共计赔付8620余万元;大蒜收购均价为1.03元/斤,低于目标价格0.87元/斤,每亩赔付农民550元,共计赔付5769万元,两项累计赔付总额高达1.43亿元。”
  临沂市物价局局长徐勤夫表示,通过组织农民投保目标价格保险,收到了“三稳一促”的作用:稳定了市场价格,稳定了农户收入,稳定了农产品供给,促进了特色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今后要在做好大蒜、马铃薯保险“扩面”工作的同时,做好全市生猪、沂南花瓜、费县西红柿等价格保险“增品”工作,借助商业保险手段为乡村振兴战略保“价”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