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确保乡村安全保障经费

2018-11-20 10:31:35 发布  来源:山东政事

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安全生产保障意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作为基础、前提和保障,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健全完善乡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快推进乡村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乡村安全服务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社会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把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作为重要保障措施,优先建设使用。坚持乡村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注重与其他治理体系协同关联,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将安全乡村建设作为平安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施策、典型引路。坚持把安全文化融入乡风民俗,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3.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乡村安全发展规划中去,与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同时设计、同步实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和化解乡村安全风险,消除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全保障规划。

4.做好顶层设计。各地要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明确乡村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在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新编村庄规划等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同时设计、同步实施。

(二)加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5.落实乡村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健全完善网格管理员队伍。充分利用乡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或其他既有网格资源,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监管工作职责,选择配备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和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网格管理员,发挥好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巡查员”、“信息员”、“宣传员”等作用。

7.落实网格员相关工作保障。各地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网格管理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并根据实际工作量给予工作补贴,确保其待遇水平和防护水平与工作任务及危险性相适应。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对网格员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实施定期业务培训制度,做到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

8.加强乡村安全信息化建设。各级要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推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风险管控、隐患问题现场处置、结果反馈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实现预警早通知、问题早发现、险情早报告、风险早管控、隐患早治理、复查早提醒。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实行信息使用分级管理与授权准入,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确保乡村安全保障经费。

9.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在投入乡村发展资金中,要充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用于乡村生产安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不断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全生产保障领域。

(四)实施乡村安全宣教工程。

10.完善村规民约。以安全乡村、文明乡村建设为契机,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文明规定为基础,结合当地风俗习惯,修订完善含有安全文明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11.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乡村集市、交通要道、文化大院、党员群众活动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等场所,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制作通俗易懂的安全视频、音频、宣传画和标语等,通过电视、广播循环播放,送安全文化进课堂、进家庭,以及宣传画和标语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知识。

12.搭建活动平台。组织县(市、区)、乡镇两级成立安全宣讲团或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利用乡村广播、村民大会和集市等时机,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开展用电、用气、交通、消防、居家、农机、防灾减灾等安全宣传教育。

13.创新活动载体。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政策宣讲、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和群众文化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乡村文艺社团骨干的作用,经常编排贴近生活的安全生产曲艺节目,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时节进行演出宣传,打造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并积极参与的安全文化体系。

14.壮大基层安全宣传员队伍。强化网格管理员安全宣传职能作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的同时,向小微企业、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等,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注重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队伍的作用,动员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群众担任安全宣传员,多渠道宣讲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

15.重视乡村培训。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村居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可能或即将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人人了解安全基本常识,具备自救、互救等基本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消防、燃气、防溺水等安全知识。

16.开展公益宣传。在商场、市场、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普及消防、交通、燃气、自然灾害以及高危作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要建设一处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和安全文化主题广场,组织社区群众参观体验,真正达到“体验一次、记一辈子”的效果。

(五)落实重点场所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7.加强风险辨识。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场所、新建改建拆迁工地、“九小”场所、学校、道路交通、水库塘坝、水利设施、易造成自然灾害的山林景区、游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务工人员,农用车、电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留守老人、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定期组织开展乡村风险辨识评估,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或聘请安全专家或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参与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可能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进行科学评估,逐项登记造册,实行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村一册”。

18.落实管控措施。明确乡村风险管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实登记有关情况,通过设立固定警示牌,将风险点、防范措施、管控责任人员进行公示,督促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由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处理,并做好动态跟踪监管。在村民经常停留或活动场所设置安全标语标牌,在存有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风险公告和警示提醒。

(六)加强乡村应急管理工作。

19.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结合乡村实际,对照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指导村委会编制应急预案,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注意事项,落实应急经费,建立信息报告和预警、事件处置机制,确保预案有效管用。建立乡村应急值守制度,突出夏季防汛、冬春季山林防火、旅游旺季景区安全等特殊时节,加强应急值班备勤。

20.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应急职能,依托安全网格管理员、微型消防队、护林员、民兵组织及其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整合村居有专长的人员和工作队,建立村民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确保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21.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乡村要定期组织开展火灾、交通意外、燃气泄漏、防汛、地震、泥石流等应急演练,同时督促村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锻炼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建立或依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安全实训和警示教育。

2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在村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毒面具、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安全绳等应急救援器材,以及医疗救护药品和装备,并统一登记造册,便于周边紧急需求时随时调用。加强应急物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好有效。统筹应急资源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设立公共应急避险场所。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安全生产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并落实各方面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的推进工作机制,保障乡村振兴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

24.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乡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乡村组织和优秀工作者。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成功做法及突出成效。加强乡村安全生产保障的规范化建设,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标准规范,做到安全管理有标准、好对照、易执行。

25.建立人才引进和智力保障机制。鼓励“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等知识青年到企业数量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村(居)任职,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特长,以及对乡村安全发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带动作用,引导推动区域内乡村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26.建立乡村安全发展激励机制。建立以乡村居民“安全感”为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与评先树优、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挂钩,切实调动其做好乡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