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精神论(122)|儒家的“双标”
2024-10-16 15:02:58 发布 来源:农村大众客户端
□赵宗符
14·20孟子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解:孟子说:“贤者以自己的清楚明白,使别人清楚明白;现在的人却以自己的稀里糊涂,使别人清楚明白。”
自己都没搞明白的事是无法让别人明白的。孟子在告诫家长、教师、管理者等,在想教导别人时,一定要自己先学明白、搞清楚,否则只能是误人误己。
14·21孟子谓高子曰:“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
解:孟子对高子说:“山坡的小道上,一直有人去走,它就成了宽些的路。很短的时间没人走,就会被茅草堵塞。现在茅草堵塞了你的心。”
孟子强调持之以恒修身养性的重要性。一旦中断,修养的效果就可能毁掉。朱子后来提倡“常惺惺”,要始终保持心的警觉,就是孟子这一思想的体现。
14·22高子曰:“禹之声尚文王之声。”孟子曰:“何以言之?”曰:“以追蠡。”曰:“是奚足哉?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
解:高子说:“禹的音乐胜过周文王的音乐。”孟子说:“这样说有什么根据?”高子说:“因为禹传下来的乐器的钟钮都快断了。”孟子说:“这个怎么能证明呢?城门下车辙那样深,难道仅是一辆马车的力量造成的吗?”
从字面意思看,高子以禹传下来的乐器钟钮快磨断了来证明其音乐胜过周文王,孟子则举城门车辙的例子加以反驳。城门车辙深是因为走的时间长造成的,同理,禹传下来的乐器钟钮快磨断了,是因为比周文王的乐器用的时间长造成的,并不说明人们更喜欢禹的音乐。朱子讲“此章文义本不可晓”,也许孟子的意思是反对替圣人争斤两,后世王阳明讲“只论精一,不论多寡”,大约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14·23齐饥。陈臻曰:“国人皆以夫子将复为发棠,殆不可复。”孟子曰:“是为冯妇也。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
解:齐国饥荒。陈臻说:“国人都认为老师会再次请求打开棠邑的粮仓赈灾,您大概不会再这样做了吧。”孟子说:“再这样做就成为冯妇了。晋国有个叫冯妇的人,善于打老虎,后来成为善人。有次到野外,有许多人正在追逐老虎。老虎背靠山险,没有人敢靠近它。众人看到冯妇,跑过去迎他。冯妇撸起袖子下车准备打虎。大伙都很高兴,可是士人都讥笑他。”
一个人的身份与社会地位变了,就不能再干与目前的身份与地位不相适应的事情了。齐王信任孟子时,孟子可以去请求开仓放粮。齐王已不信任自己了,孟子认为如果自己再去做这样的事情,不但做不成,反而会像冯妇那样会受到士人的讥笑。做事的机缘很重要,失去机缘,强去为之,徒增笑料。
14·24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解:孟子说:“口对于美味,目对于美色,耳对于美声,鼻对于香气,四肢对于安逸,这些欲望都是人的本性,能否实现也要看命运,君子不把它们看作本性的必然(孜孜以求)。仁对于父子,义对于君臣,礼对于宾主,智对于贤者,圣人对于天道,能否实现都要看命运,也是人本性的潜能,君子不把它们的实现看作命运(而是看作本性去孜孜以求)。”
身体欲望的满足、精神追求的成效,最后的实现与否会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也就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即孟子讲的“求之在我者”和“求之在外者”。孟子对身体欲望与精神追求采取了不一样的态度,对身体欲望强调了其客观条件,其实现归之于命运,一有不至,就不复致力,淡然处之,内心安宁;对精神追求,则强调其主观努力,不论客观条件怎样、命运如何,都必欲求之,像孔子那样,明知当时天道难以实现,但仍“知其不可而为之”。宋代哲学家张载对此的总结是“养则付命于天,道则责成于己”,即此可看出儒家对于“大体”与“小体”的不同态度。明代哲学家王阳明讲知行合一,对于为善,他强调“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对于去恶,他强调“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王阳明对于善恶的态度与孟子对于大体小体的态度,在思维上是同构的。这方面儒家的“双标”,正体现了儒家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