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城镇:建设清廉村居,赋能乡村振兴

2024-03-20 15:40:25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自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兰陵县鲁城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三资”监管,深化各村村务公开,倡导廉洁村风,不断推进全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推动力。

强化党建引领“引廉”。鲁城镇不断建立健全各村级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支部书记领导督学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不断建强,引领清廉村居建设能效持续提升。

鲁城镇党委工作人员到村督导清廉村居建设。

壮大集体经济“育廉”。鲁城镇按照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大争取资金15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500亩;新建幸福庄手套加工、王子石蔬菜种植等8个村集体增收车间;投资370万元,在南鲁城、庄岭等6个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长期带动近百人(次)村民实现村内就业,自我“造血”功能显著增强,奋力实现鲁城镇产业项目可靠、集体经济收入稳定的目标。

完善制度规范“固廉”。鲁城镇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和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摒弃“一阵风”“阶段性”的应付思想,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巩固促进清廉村居建设成效。编制了清廉村居建设方案,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坚持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党员干部分别负责的原则,明确时间点、路线图,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加强监督监管“保廉”。推动各村建立小微权力流程图,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绘制31项村级小微权力履职流程图,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村务公开宣传栏对外公示。推动各村重要事项决策和重大问题处理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依规及时将党支部决议执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村集体各项收支、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等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运行规范合法。推动各村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按照村资金支出审批、联审联签制度规范村集体财产使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议监督。

弘扬廉洁村风“促廉”。建成清廉文化宣传长廊,开展清正廉洁、优良家风故事宣传,为清廉村居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宜居村庄建设,扎实推进“百千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80万元,硬化路面12.9万平米、改造管网4800米、绿化1.4万平米、美化墙体7.8万平米、新安装路灯1519盏;创建省级美丽乡村3个,省级景区化村庄1个。推动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教化作用;成立红白理事会,集中整治无事酒、高价彩礼、带彩娱乐等陈规陋习,营造积极健康、清朗向上的村风民风;开展“文明户”“卫生户”评比活动,对评选出的示范户给予奖励,以典型带全面,激发村民讲文明、树新风的主动性、积极性。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通讯员 王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