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积极做好碳市场扩围准备工作

2024-03-29 10:47:40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近日,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第一部专门的法规,开启了我国碳市场的法治新局面。

3月28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刘宪勇对《条例》的内容和接下来山东省在碳市场扩围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简单介绍。

《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条例》的出台为山东省推动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强化碳排放交易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刘宪勇介绍,“该《条例》共33条,主要内容有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等。”

《条例》明确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等六个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

刘宪勇在会上介绍,“我省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下开展交易和履约工作,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以来,目前只纳入了发电行业。山东每年300余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市场履约,截至2024年3月,共有295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交易量1.9亿余吨,成交额102.75亿元。”

关于碳市场扩围工作,山东省正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碳市场扩围的准备工作,按要求每年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8个行业7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年度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碳市场扩围专项研究,组织对重点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核算要求指南、扩围实施路径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刘宪勇表示,“碳排放控制和管理,对于政府部门、行业以及重点排放单位,都是新生事物。”国家一直坚持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主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行业的碳排放量、数据质量基础、减污降碳协同、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因素,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确保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刘宪勇说,“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碳市场建设的基础工作,为全国碳市场扩围做好准备,积极指导企业加强碳资产管理,不断提升全省碳排放数据质量,推动相关行业和重点排放单位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 周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