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办",让企业"搬家"更容易!山东再造企业迁移登记流程

2024-02-22 09:19:09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2月21日下午,山东省新闻办举行“加力塑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会上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贾峰介绍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方面做出的相关工作。

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是否便利,侧面反映出市场环境的质量水平。作为企业准入的主管部门,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服务我省经营主体跨区域“自由”迁移、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解决迁移登记重复申请和“往返跑”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统一了全省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再造了迁移登记流程,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迁移效率,节约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办理环节“四合一”。改革前,企业跨区域进行住所迁移时,需要提交三次申请,多次往返于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流程多、时间长、成本高、手续繁琐。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将申请迁入、申请迁出调档、迁入登记和住所变更登记四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即企业只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住所变更登记申请,便可完成住所迁移,无需再向登记机关办理迁移调档手续。

办理流程“一键办”。为解决企业档案移交手续复杂、时间长、无法网上办理的问题,山东省通过改造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和内网审批业务系统,设置“省内迁移”功能模块,增加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线上共享和移交功能。企业直接登录“一窗通”平台,点击“省内迁移”模块,一键提交即可完成相关申请。

档案移交“简易办”。取消由申请人线下申请企业登记档案迁移调档手续和纸质《准予迁入调档函》文书,在登记审批业务系统中专门设置了“线上档案移交信息迁入地与迁出地交互”功能,迁入地登记机关在受理审查迁移变更登记时,即可填写本单位接收档案移交相关信息,迁出地登记机关根据收到的调档信息,通过邮寄方式,即可完成档案移交。档案移交时限由3个月压缩至20日,压减了67%。

档案管理“一体化”。省市场监管局研发一体化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全省全面应用,统一规范全省企业档案管理,实现全省企业电子档案数据集中管理、共享应用。

省内企业“自由”迁移为助力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添动力。全省已有7.89万户经营主体通过新流程办理了迁移登记。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协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与税务迁移登记同步办理试点,实现企业税务登记与企业迁移登记同步自动完成。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 周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