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放企业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需承担相应处罚

2021-11-25 14:35:29 发布  来源: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11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人吴泓洋介绍介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履约周期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

吴泓洋介绍,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各重点排放企业应及时按规定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目前对企业未完成履约任务的处罚依据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面对2到3万的罚款,部分履约缺口大的企业可能存在侥幸心理,有选择放弃履约以罚代缴的想法。2021年3月30日,国家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集意见,计划年内发布实施。

此草案修改稿对各主体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不清缴或者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分配排放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分配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时,等量核减未足额清缴部分。

吴泓洋说,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稳定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将会有进一步完善的法规、标准和体系,对履约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侯翠荣介绍,下一步将督促重点排放企业做好碳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全省企业节能降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指导督促重点排放企业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加强碳资产管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按时完成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二是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在先期纳入发电行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将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逐步纳入碳交易市场。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将碳排放管理纳入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内容,对碳数据进行采集、留存、核算、验证。尽快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为服务政府决策、企业降碳减排、推动绿色转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支持保障。

四是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研究切实可行的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前移关口,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 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