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吏治经验谈人才的“养”与“用”

2019-03-01 15:01:01 发布  来源:农村大众报

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重视、研究、借鉴历史,了解历史上治乱兴衰规律,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启示。

官吏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因社会分工、阶级分化和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国家管理者阶层。人类历史上因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历史文化传承不同,官吏制度也各有不同。我国历史上的官吏制度,大体可以分为贵族等级分封制下的奴隶社会官吏制度(先秦时期)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下的封建社会官吏制度(秦汉至明清)两大阶段。一般来说,官吏制度包括官吏选拔、考核、监督监察等具体的体制、机制和措施。吏治关系到政治得失、民心向背、王朝兴衰。我国历史上的吏治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和实践经验,也留下不少失败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总结。

为政之要

惟在得人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我国历史上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对人才重要性都有着深刻的认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诸多论述,例如,《尚书》就说:“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左传》说:“官人,国之急也。”《墨子》说:“尚贤,政之本也。”

之后的历朝历代都不乏深刻认识,例如,历史名相诸葛亮说:“治国之道,务在举贤。”《旧唐书》说:“设官分职,选贤任能,得其人则有益于国家,非其才则贻患于黎庶,此又不可不知也。”国之兴,在于得人;国之亡,在于失人。历代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选贤任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

选贤任能

唯贤是举

“为政之道,任人为先”。中国历史上在选人用人方面留下了很多可取的思想和经验,例如,在人才选拔上,有知人善任、选贤任能,才兼文武、德才兼备,敬贤敬能、礼贤下士,访求俊彦、唯贤是举,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避其所短、用其所长,勤于教养、百年树人等等。

又如,在人才成长上,有韩非子的“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强调优秀的治国理政人才,必须经过艰苦条件的磨炼,必须具有起于社会基层的实际经验。今天,我们强调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注重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这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有历史经验的借鉴。

再如,在人才的使用上,我国历史上经过科举制等途径,探索出了把人才的培养与任用分为两类:通才与专才。在治国理政中,通才任用于政务工作方面,专才则任用于事务工作方面。人才的培养任用应该分为政务、事务两大类,并且应有不同的标准、要求和职责,培养、选拔的途径和任用、考核的办法也应不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选贤任能关系到王朝的兴衰。汉武帝不建立察举制,汉代政治社会不可能稳定延续近四百年。没有九品中正制,旁落到豪强手中的政治权力收不回来,中央集权就得不到加强。没有科举制,隋唐以后的中国政治的社会基础就不会稳定。因此,选贤任能关系到王朝的稳定与兴衰。

考核管理

监督监察

吏治,核心就是“治吏”,意味着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考核始终是历代管理官吏队伍的基本手段,是官吏队伍有效运行的保障。明代著名改革家张居正说:“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恐亦难以底绩而有成也。”这说出了考核对于吏治的极端重要性。我国历史上关于考核的思想起源很早。《尚书》中有“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的记载。《周礼》一书中有丰富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处置的设计,其中以“六廉”(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考核群吏的思想,影响至为深远。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官僚制替代世官制,考核制度逐渐形成并延续不断,成为奖惩官吏、改善吏治的重要措施。秦汉的考核方法是上计制,魏晋大体延续。隋唐进一步完善严密,创立了“四善二十七最”考核体系。宋代大体延续唐代,考核标准为“四善三最”或“四最”等。明代以考满、考察(大计)两种方法考核各类官吏,清代基本延续。严密的考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整肃吏治的重要措施。历代考核制度渐趋严密,在发现、提拔德才兼备之人,激励官吏忠于职守、勤勉为政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注重对官员的监督,自秦汉至明清,监察一直是维护中央集权、整顿吏治、保障政治运行的必要方式。历朝历代把监察作为防止国家机构、公职人员权力滥用、失职渎职与腐败的重要手段。监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监察内容则根据特定时期吏治形势不同而有所变化。为保证监察满足政治需要,同时对监察官员自身行为形成制约,历代都制定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监察法规。历代注重监察与官吏日常教育、监督并重。我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优点是监察机构、法规比较健全完善,从而发挥了监察对行政权力的制衡,以及监察在惩恶扬善上的积极作用。纵观我国历史上国家强大、政治清明、社会繁荣、民心稳定的治世,都与严格治吏分不开。自古没有吏乱而国治的道理。

传统与现实

使命一脉相承

吏治作为一种政治管理,具有时代性、阶级性、历史性。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标准,都有代表谁的利益、为谁选人、选什么样的人、为谁服务的问题。奴隶制下的用人与奴隶制时代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封建制下的用人与封建时代的社会经济政治相关,所谓“贤能”,是在这个大前提下的“贤能”,是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阶级对人才需要的标准不同。我国历史上荐举制、察举制、科举制等用人的演变,都是与社会制度相应地、与同一制度内统治阶层的历史阶段不同而调整变化的结果。因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我国古代吏治思想和做法既积累了丰富的治吏经验,也带有明显的历史和阶级局限,其中有不少封建糟粕,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对历史的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

历史上的吏治与我们今天坚持党的组织路线、重视人才、选贤任能、管理干部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着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代表着时代前进的方向,这样的党与历史上任何王朝或政治集团,无论从事的事业、肩负的使命,还是胸襟、抱负都不可同日而语。但历史的启示是一脉相承的:伟大的事业需要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展现出无限光明的前景。进行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因此,我们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的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据《学习时报》,原题为《历史是吏治经验的一座丰富宝库》,有删改)